close

<水平線以下的陰謀>  文/楚狂


  「我曾經殺過人。」
  吧檯上只剩我和那個老頭枯坐,酒保正擦拭幾杯未乾的玻璃高腳酒杯等著打烊,而除了吧檯這處天花板上唯有的一盞橘黃色燈泡輻射如舞台聚焦,酒吧內其他器官已萬籟俱寂,一片昏暗。我並不認識旁邊那個老頭,從我走進來坐下前他就在那邊啜酒,只是因為半小時前他微微轉頭向我借打火機點菸,在他雙手護火而我幫他點燃菸頭的霎那短暫瞥視中,才注意到他眉角樹幹般斑剝的皺紋,以及飲酒過度已迷茫失焦的眼神醉倒。我其實並不想呆坐在深夜酒吧即將打烊時間軸裡,一切離場都被迅速快轉的邊緣時刻。
  「我曾殺過人。」老人是不是醞釀了半小時才終於想到這樣的開場白我不知道,不過他又重複一次。
  「是喔。」純粹只想敷衍了事。
  「我以前啊,在台積電上班,台積電?你知道吧?」
  唉,又是個話說當年有多勇,可以一晚幾個的瑣碎匱乏開場?
  「我年輕的時候啊,雖然念電工,但是很喜歡哲學的,經常跑去聽大學那時候開的幾堂儒家哲學或者柏拉圖美學的討論課。後來還是進了科技業啊,每天提著公事包打卡、等待下班,挪,妳看,就像那個酒保小弟一樣。呵呵、哈哈。」老頭仰頭喝了一大口馬丁尼,繼續說:「不過我還是喜歡看小說,早上梳好頭髮換西裝打領帶之後,我還會在公事包裡放幾本那時候最流行的小說,看能不能有空的時候翻翻。那時候我經常會上網去買一些名家大作,像是甚麼卡甚麼采或是甚麼JK甚麼的,反正都很有名啦!因為我聽說啊,小說裡面的世界才是真實的。只是我這種高科技產業員工真的太忙了,每天拿一本,但是實在沒甚麼時間拆封那薄薄一層就像保鮮膜的塑膠套。」
  「終於有一天出事了。那也是個非常平常的下班時間,那幾天我常常失眠非常累了,從公司裡面要走回宿舍的路上,經過一個公園,我隨手把公事包一丟,就癱瘓在長椅上根本不想動了。但是那時候我真的知道,有一個傢伙從我走出公司自動玻璃門開始,就一直尾隨在我後面,現在正藏在不遠處一棵樹後面偷窺我,覬覦我的名牌公事包,他大概以為那是真的,而且裡面有很多大鈔或是我這種尖端科技產業會隨身攜帶的甚麼最新產品吧!接下來妳都知道啦!那小子衝了出來一把搶走我的公事包就跑。他媽的那時候我竟然只想到裡面那個還沒有機會開封的小說,我趕快跳了起來叫他:『小子把書還我!你看不懂的!』那小子邊跑邊回頭罵了句神經病。我跟妳說,我看到那小子可真年輕啊!非常蒼白的臉滿是暴戾之氣。然後我就這樣搞丟了一本全新的小說,而且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那本到底是卡謬?卡夫卡?還根本就是柯南道爾的《東方快車謀殺案》?」
  雖然那老頭以「我曾經殺過人」作為把妹的開場白還蠻屌的,但是他講了老半天我實在沒甚麼興趣了,媽的一整個陰鬱無比的平整語氣,以及他頭頂禿如燈泡只稀疏油光的灰黑髮絲真夠噁爛的!這根菸抽完我實在很想付帳走人。
  剩下半杯馬丁尼被他一口飲盡,老頭晃了晃歪歪斜斜的手臂又要了杯,繼續他遜咖的唬爛:「妳知道嗎?但是那小子竟然死了!才過了一個禮拜我就在電視新聞上看到某公寓一個足不出戶的大嬸,終於受不了隔壁越來越臭的味道,叫衛生還是環保的人來處理,警察撬開房門發現一個年輕人竟然就吊死在自己玄關的樑柱上,已經腐爛半邊的屍體黑透了。這時候那個美麗閃亮的女主播平淡無奇的報導語氣後面打出了那個還未爛掉前的年輕人的大頭照,我才知道竟然真的是前幾天搶走我那個冒牌公事包的盜賊啊!我非常驚訝他就這樣臭死了。之後漂亮主播的一些介紹我完全聽不到了,只知道警方已排除他殺的可能性,但是全世界都不知道的是,只有我一個人知道,那個賊,那小子其實是被我隨手亂丟的公事包害死的啊!」老人劇烈的咳嗽,或許是我錯覺,高腳杯以及杯中搖晃的酒竟然在那瞬間反射老人遲暮眼神揮塵發光的倒影。
  他說:「沒有人知道我利用一個仿名牌公事包,創建一個令人憧憬的虛構未來引誘盜賊輕易奪走,其實裡面只有一本因為太過真實和悲傷使我一直不敢開封翻閱的小說,而我堅信他一定有把那本小說打開來看過,不幸的是這一切被他經驗而且相信了-那才是這個世界全然的樣貌-於是他無法忍受、調和,而崩解。所有真相都是這樣的啊,完全攤開之後,目眩神迷又情色炫麗地如同柏拉圖結構的一切美好,但是我們根本就沒有資格和能力去直視。因為那才是真實的世界,知道真相後就會發現自己正在溶解。妳知道嗎?他背叛了我的信任,而我背叛了他的期待,這根本就是蓄謀已久的屠殺啊!」
  那老頭一口氣把故事結尾交代完就伏倒在吧檯上了,老邁鬆垮的肩膀一上一下顫抖不已地發出咯咯如工廠機器運轉聲響,我還是不想、不能也不需要搞清楚他究竟在哭還是笑?
  其實整個過程根本就是他自己的自瀆或者炫耀,老頭充滿眼屎的眼神從未離開過他手上那只,折射頂上橘黃色燈泡偶爾得以散發七彩光亮的高腳杯,他只是堅定不移的對著馬丁尼泡沫試圖告解那只屬於他自己一個人的陰謀情節。
  而我,更因為菸酒過度,早早就隱入禿頂老人身後那一大片昏暗迷濛的幕後。

101/10/2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楚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